國務院辦公廳對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告訴 國務院辦公廳對於2016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告訴 國辦發明電〔2015〕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平易近當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6年新年、春節、明朗節、休息節、端午節、中秋節跟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告訴如下。 一、新年: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禮拜六)、2月14日(禮拜日)下班。 三、明朗節: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四、休息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禮拜一)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禮拜日)下班。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禮拜日)下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禮拜六)、10月9日(禮拜日)下班。 節假日時期,各地區、各部分要妥當安排好值班跟保險、保衛等任務,遇有嚴重突發變亂,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當處理,確保國平易近大年夜眾祥跟安全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10日
2016年節假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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