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跟高鐵的定義:
在國際標準中,時速超越200KM的、在建時速可達250KM的鐵路,就是高速鐵路;動車的定義是指多節車廂有動力安裝,這些車廂構成的列車,稱為動車(組)。
而中國的定義稍有差別,動車是指時速在200~300KM之間的列車,車次以D掃尾(「動」字拼音首字母);高鐵是指時速超越300KM的列車,車次以G掃尾(「高」字拼音首字母)。
現在在中國的高速鐵路上運營的列車都是動車組,一組有8節車廂,一列火車有一或兩組動車(即一列火車只能由8或16節車廂構成),而一組動車組,其中可能是6動2拖,就是6節車廂有動力,其余2節不;也可能是4動4拖,4節有動力,其余四節不;也可能是8節全有動力。
對長組列車(16節車廂的那種),就是以上的設置打算乘以二。日本的高速鐵路上運營的都是動車組,跟中國一樣;但是在歐洲,尤其是德國與法國,他們的高速鐵路上另有傳統情勢的火車,德國ICE跟法國TGV都有由車頭牽引無能源車廂、但是時速超越200km的列車,所以高速鐵路上跑的不一定都是動車組。
所以,在國際標準中,高鐵指的是鐵路,而動車是一種火車情勢。在我們中國的定義中,高鐵跟動車是既包含火車,也包含鐵路的鐵路體系,差別就在於時速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