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已經六年多,位於廬陽區四里河路和臨泉路的四里河畔回遷房也蓋好兩年左右呢,為什麼至今未分呢

提問者:用戶MNVC 發布時間: 2024-12-13 21:14:42 閱讀時間: 3分鐘

最佳答案

你可能依法提告狀訟,請求拆遷部分履行拆遷補充協定中的商定,及時間內配回遷房。容《國有地皮上房屋徵收與補充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分與被徵收人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充方法、補充金額跟付出限日、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跟面積、搬家費、常設安頓費或許周轉用房、停產停業喪掉、搬家限日、過渡方法跟過渡限日等事項,訂破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訂破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充協定商定的任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能依法提告狀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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