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姆講修養目標分為認知、感情跟舉措技能三個範疇。每個範疇又分為多個檔次。該知識點在教師應聘測驗中多以抉擇題的情勢呈現。
布魯姆認知範疇的目標由低到高分為:知識、懂得、利用、分析、綜合、評價。
①知識(識記):對確認現實、不雅點、道理的回想。是最低程度的認知成果。
②懂得(懂得):控制所學材料的意思,經由過程三種情勢證明:闡明、轉換、揣摸,從而搞明白事物的意思。
③利用(應用):將所學材料利用於新的情境之中,包含不雅點、規矩、方法、法則跟現實的利用,代表較高程度的懂得。
④分析:團體材料剖析,包含對要素的分析、關係的分析跟構造道理的分析。分析既包含懂得內容,也包含懂得構造,比利用檔次更高。
⑤綜合:將零碎的知識整合為知識體系,從而創建新的頭腦並猜測可能的成果。誇大年夜發明才能。
⑥評價:對所學材料(論點的陳述、小說、詩歌、研究報告等)作價值斷定的才能,代表最高程度的認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