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4歲(小班)幼兒的遊戲特點是平行遊戲,也可能說是對錯誤無認識的模仿遊戲:
他們的行動遭到四周錯誤的影響,看到他人做什麼本人也要做什麼。比方:一個孩子正在玩「打樁床」(一種將木棒或許球敲擊進洞的遊戲),另一個孩子看到了也在那裡用力敲,現實上他的洞口並不放什麼東西,他只是純真地在模仿錯誤的活動,感到如許風趣。
2. 4—5歲(中班)幼兒的遊戲特點是結合遊戲:
他們身上曾經有了獨特遊戲的影子,從一開端的相互間的鬆散關係,逐步變得有了雷同的遊戲目標,只不過這種目標是隨時變更的。比方幼兒一會兒說「我們一起搭 房子吧」,一會兒又會被一根長條積木吸引,把它當做長槍玩模仿打槍的游 戲了。
3. 5—6歲(大年夜班)幼兒遊戲的特點是共同遊戲:
他們有了跟錯誤一起獨特遊戲的欲望,在遊戲前有明白的目標,事先會停止遊戲任務的分工,尋求遊戲的成果,會克服艱苦實現遊戲任務。比方:幼兒磋商一起搭建一個遊樂土,即便有的孩子想搭建高樓,他也會服從遊戲分工實現用小插片 搭建花壇的任務。這時孩子有了一定的保持性,會在多少天內為一個任務而持續抉擇一個地區,直到義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