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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
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
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
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
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
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
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
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
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
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