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所得稅是調劑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稅種。我國團體所得稅採用超額累進稅率跟比例稅率相結合的方法,對差別收入程度的納稅人履行分檔計稅。本文將具體介紹個稅的分檔打算方法。
個稅的分檔打算重要表現在工資、薪金所得上。根據我國稅法則定,工資、薪金所得分為七個級距,每個級距對應差其余稅率跟速算扣除數。以下是具體的分檔打算方法:
- 級距1:不超越3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 級距2:超越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
- 級距3:超越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410。
- 級距4:超越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2660。
- 級距5:超越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4410。
- 級距6:超越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7160。
- 級距7:超越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5160。
具體打算個稅時,先根據月收入斷定地點級距,然後按照響應稅率打算應納稅額,最後減去速算扣除數。比方,某人月收入為15000元,其個稅打算方法如下:
(1)斷定級距:15000元屬於級距3。 (2)打算應納稅額:15000元×20% - 1410元 = 90元。 (3)減去速算扣除數:90元 - 1410元 = -1320元,因為成果為正數,所以該人無需交納個稅。
總之,我國團體所得稅採用分檔打算方法,既表現了公平原則,又兼顧了稅見效力。懂得個稅的分檔打算,有助於我們更好地懂得跟按照稅法,公道打算團體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