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教基发〔2019〕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暂行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有关规定,我省拟通过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支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基础教育教学、课程、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改革创新与实践探索,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为规范项目开展及经费管理工作,制定了《暂行办法》。
2.项目评审和研究周期是多少?主要类型有哪些?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每两年立项1次,项目周期一般为2—4年。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同时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可设立委托项目
3.项目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4.项目申报范围是哪些规定?
主要有四项要求:(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三)熟悉基础教育工作,具较强研究能力,能够实质性地承担项目研究;(四)同年度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且最多参与2个项目。
5.怎么申报项目?对一线教师有倾斜支持么?
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限额逐级申报,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为鼓励基层一线开展教学研究,《暂行办法》规定一线教师或学校主持的不应少于总数的70%。
6.如果项目立项,经费支持额度是多少?
项目一经立项,给予3-10万元左右经费支持。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一次性拨付。
7.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范围是哪些?
项目资助经费依规使用,使用范围为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出版费、管理费及其他。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基建工程、偿还账务、支付利息及提取工作或管理经费。
8.项目过程管理主要有哪些环节?
过程管理主要为开题管理和中期管理。其中开题管理,是指项目立项后,项目管理单位三个月内组织开题;中期管理指项目管理单位实施中期检查。同时,对于项目的变更管理、撤项管理、实验学校管理,《暂行规定》也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