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6,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长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运输,。
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1. CFR贸易术语的风险点是到达目的港,而目前显然风险由我方控制。2. 由于我司业务员没有向客户发出通知导致未能及时办理投保。 基于以上2点,所以我方承担责任!。
1、不属于抄CIF合同,因为CIF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按照INCOTERMS2010的解释,CIF价格条件下,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是在装运港装船完毕,运输途中以及到货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取得相应单据,就完成了交货义务,无。
哈哈,是有道理的,应为A公司发盘后的第二天即收到B公司的回电,电文中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A公司对此未作答复。你们没有对他的还盘做去明确答复,所以他们已经对你们的发盘进行了还盘,原。
1、要求合理,因为双方没有约定的数量为100公吨,没有数量增减条款,所以卖方交货必须为100公吨2、银行可以拒付,因为虽然合同规定数量可以有10%的增减,但是,是不能超过信用证的金额的,而我方装出22公吨,货款应为8800美元,超出了信用证。
第五个案例: 买方拒付货款没有道理, 根据CIF, 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已知:出口CIF总价为10万美元,运费3000美元,投保一切险(费率为1%)和战争险(费率为0.5%),投保加成率为10%,则:保险费=CIFx 110% x (1%+0.5%)=100000x110%x(1%+0.5%)=1650美元则:。
按照ISP98规定,开证行收到单据后不可以拒付。因为备用信用证也是银行信用,只要卖方提交了信用证所要求的违约声明书和汇票,并制作索赔书向开证行索取申请人所欠款项,开证行就应该付款。。
1、卖方会交货9500M/T。因为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合同价格是不变的,卖方可以将剩余的货物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其他客人。站在买方的立场上,应该规定“AT BUYER OPTION”,即货物的增减由买方决定。2、两笔损失保险公司都赔,即赔偿1。
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
1、季节性产品尽量不要使用CIF价格条款,使用FOB,将租船订舱和船期的风险转移给买方。2、在签订条款的时候将不可抗力的风险免除于索赔条款之外,另行规定。3、如需要安排租船订舱务必安排船龄小,信誉好的船公司。避免因为故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美商做法不合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所以,美方可以拒收多交的2000公吨。
1.没有违约,银行不能拒付。UCP规定同意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运输路线的即使装期跟装运港不同,只要是到达同一目的地的,不视为分批装运。2.前面部分的2000美元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因为符合水渍险的赔偿范围,而后面的2500美元损失因为不是直。
我不做作业!我是坏孩子!如果对方信用证上的唛头和预先印好的唛头没冲突,可以在货物上加印对方指定的唛头或者只在单据上写对方指定的唛头,但是在单据上还是要写对方信用证上的唛头。唛头一般进出口清关没影响,只是标记,方便运输方装货和买方提货。作到单。
A公司不能顺利结汇——因为,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和有效期的展期,必须经过开证行的修改为准,即信用证的展期必须是开证行以信用证修改的方式为准,即必须得到开证行的具体修改电文为准,开证申请人的允诺不构成对信用证的修改。而本案例中A公司没有得到开证。
COST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
合同不成立。理由:A的2月17日的发盘已经被2月18日的撤回通知撤回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不可撤销发盘也是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通知先于或同时于发盘通知送达受盘人。案例中发盘是2月19日送达的,而撤回通知。
1. 不符点成立,因为800M/Tons±5%可以对quantity 有一个变化,但是不能对信用证的总额有相应的波动. 其实买方开信用证的时候,你们就应该让他们写成"Amount: USD 1,200.00(±5%)".应该说Shipmen。
合同不能成立,因为D公司16日发盘经过C公司17日的还盘已失效。我方有失误:我C公司不应接受D公司16日发盘,而应接受其17日发盘;在作“接受”时,不应用“请确认”字样或文句。。
1.我认为发盘人A的发盘无效。 因为一项发盘由于受盘人的还盘就会失去效力。而本案例中受盘人就对于A的发盘作了还盘。(B对于A的发盘内容作了实质性修改即视作还盘。)因此无效。2.受盘人B的接受无效。 因为B对于A的发盘在星期四的时候就。
哈哈,是有道理的,应为A公司发盘后的第二天即收到B公司的回电,电文中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A公司对此未作答复。你们没有对他的还盘做去明确答复,所以他们已经对你们的发盘进行了还盘,原。
1、不是。在CIF条件下,卖方只有保证按时发货的义务,而无须保证货物何时达到。2、交易没有达成。我方22日的回电中修改了价格条款,属于还盘,即成了新的发盘,意方原发盘即随之无效。因此我方25日的去电并不能使交易达成。3、我方应坚持向代收行索。
(1)当天下午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那么,发盘人应该立即发电撤销原发盘并更正发盘即可。 (2)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处理方式同(1)即可。 (3)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已接受,那么,可以致电对方解释之前的发盘错误,并将正。
A公司不应赔偿。B公司之后的两次来电,已对A公司的发盘作了实质性的修改,应视为还盘,A公司并未接受B公司的还盘,合同并未成立。。
1、产品不合格,买方当然可以拒绝收货。2、无论合同的交易标的是什么,只要产品没有达到合同要求,买方就可以拒收。3、卖方并没有违反交货期,只是产品不合格而已。性质不一样。。
6,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长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运输,。
1.不理赔保的是货物安全而不是质量保证2.供给不支付出因为质量不符合要求3.退运返工找出问题解决分开装运后合并成一份提单。
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1. CFR贸易术语的风险点是到达目的港,而目前显然风险由我方控制。2. 由于我司业务员没有向客户发出通知导致未能及时办理投保。 基于以上2点,所以我方承担责任!。
这些都是关于贸易术语的基本案例,简单分析一下,主要是想要写积分以下载东西。1、不是CIF贸易术语,CIF是象征性交货,不管到达时间。若要保证到达时间,可选D组到达贸易术语。2、美方要求合理,因为按照美国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FOB贸易术语下有。
我某公司按照FAS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运完成后,国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标准版答案:1、 我方对于卖方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的要求可以拒绝。2、 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
1、根据CFR,风险的转移应当在装货港“越过船舷”一刻,故基本同意卖方说内法。文中没有提容到卖方装船后是否通知Shipment Advice给买方,实务中应当通知,否则假如买方因此没有购买保险,卖方也有责任。2、首先实务中应当以英文报价。(。
6,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长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运输,。
买方要求合理。因为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货的品质应符合约定。本案中,卖方交货规格与约定不符,由此理应赔偿对方损失。。
1.这个理应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托运人已经向保险公司承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2.保险公司理应全额赔偿55%的损失,而根据保险的代位求偿原则,保险公司在向承运人支付赔款后,保险权益自动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再向船公司或代理人追回索赔。
1.The Chinese shoul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loss. As per the clause of CFR term,the exporter is responsible for notifyin。
我不做作业!我是坏孩子!如果对方信用证上的唛头和预先印好的唛头没冲突,可以在货物上加印对方指定的唛头或者只在单据上写对方指定的唛头,但是在单据上还是要写对方信用证上的唛头。唛头一般进出口清关没影响,只是标记,方便运输方装货和买方提货。作到单。
合同不能成立,因为D公司16日发盘经过C公司17日的还盘已失效。我方有失误:我C公司不应接受D公司16日发盘,而应接受其17日发盘;在作“接受”时,不应用“请确认”字样或文句。。
1.没有违约,银行不能拒付。UCP规定同意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运输路线的即使装期跟装运港不同,只要是到达同一目的地的,不视为分批装运。2.前面部分的2000美元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因为符合水渍险的赔偿范围,而后面的2500美元损失因为不是直。
贸易术语变形是 CFR langded Rotterdan 应该有误,应该是 CFR landed Rotterdan。 你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CFR landed Rotterdan 是需要由卖方承担卸货费的,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如。
这些都是关于贸易术语的基本案例,简单分析一下,主要是想要写积分以下载东西。1、不是CIF贸易术语,CIF是象征性交货,不管到达时间。若要保证到达时间,可选D组到达贸易术语。2、美方要求合理,因为按照美国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FOB贸易术语下有。
我某公司按照FAS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运完成后,国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标准版答案:1、 我方对于卖方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的要求可以拒绝。2、 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
CPT术语的风险转移点是货交承运人,货交承运人后所有的风险和责任由买方负责,与卖方无关,既然购买了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真正需要负责赔偿货物损失的应该是运输公司负责,因为它提供的集装箱不适合长途运输,因而导致货物受损。
1、根据CFR,风险的转移应当在装货港“越过船舷”一刻,故基本同意卖方说内法。文中没有提容到卖方装船后是否通知Shipment Advice给买方,实务中应当通知,否则假如买方因此没有购买保险,卖方也有责任。2、首先实务中应当以英文报价。(。
1.不理赔保的是货物安全而不是质量保证2.供给不支付出因为质量不符合要求3.退运返工找出问题解决分开装运后合并成一份提单。
1、根据CFR,风险的转移应当在装货港“越过船舷”一刻,故基本同意卖方说内法。文中没有提容到卖方装船后是否通知Shipment Advice给买方,实务中应当通知,否则假如买方因此没有购买保险,卖方也有责任。2、首先实务中应当以英文报价。(。
这些都是关于贸易术语的基本案例,简单分析一下,主要是想要写积分以下载东西。1、不是CIF贸易术语,CIF是象征性交货,不管到达时间。若要保证到达时间,可选D组到达贸易术语。2、美方要求合理,因为按照美国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FOB贸易术语下有。
英国银行的拒付和给出的原因是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是对的。 受益人的交单日期是二月十日,但加上途中的快递时间,开证行到十八日才收到,既然信用证规定的是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这是受益人的疏忽。(在没有注明的情况下是按快递投递日期算,开证行这样的写。
本案例有三个问题值得研究:第一,信用证和贸易合同二者是什么关系 ? 第二,买卖双方履约的主要依据是以何者为准?第三,当信用证与合同不一致时应该怎么办?(1)按照一般业务程序,买卖双方签订贸易合同后,买方根据合同中支付条件的规定,向银行申请开。
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1. CFR贸易术语的风险点是到达目的港,而目前显然风险由我方控制。2. 由于我司业务员没有向客户发出通知导致未能及时办理投保。 基于以上2点,所以我方承担责任!。
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样品的管理要严。
6,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长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运输,。
1.我认为发盘人A的发盘无效。 因为一项发盘由于受盘人的还盘就会失去效力。而本案例中受盘人就对于A的发盘作了还盘。(B对于A的发盘内容作了实质性修改即视作还盘。)因此无效。2.受盘人B的接受无效。 因为B对于A的发盘在星期四的时候就。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部分:1、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
合同不成立。理由:A的2月17日的发盘已经被2月18日的撤回通知撤回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不可撤销发盘也是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通知先于或同时于发盘通知送达受盘人。案例中发盘是2月19日送达的,而撤回通知。
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1. CFR贸易术语的风险点是到达目的港,而目前显然风险由我方控制。2. 由于我司业务员没有向客户发出通知导致未能及时办理投保。 基于以上2点,所以我方承担责任!。
1.不理赔保的是货物安全而不是质量保证2.供给不支付出因为质量不符合要求3.退运返工找出问题解决分开装运后合并成一份提单。
1.这个理应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托运人已经向保险公司承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2.保险公司理应全额赔偿55%的损失,而根据保险的代位求偿原则,保险公司在向承运人支付赔款后,保险权益自动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再向船公司或代理人追回索赔。
美商做法不合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所以,美方可以拒收多交的2000公吨。
6,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长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