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1、刺史始設於西漢武帝時,世界分十三州,各州置一名刺史,權柄是「察舉六條」,簡單說就是監督檢查處所官員,按照以卑察尊的思緒,其秩不過六百石(處所諸郡太守秩二千石),相稱於現在的省紀委書記。
2、漢代逐步演變為處所行政官吏,秩二千石,代替本來的州牧,相稱於現在的省長。
3、以後至宋代均有設置,但因「州」的設置壹直變更,最初的州相稱於省,經過南北朝至唐代已縮小為一個市級轄區,跟太守稱號也常相互交替利用,如柳宗元為柳州刺史,僅管現在的柳州一地,相稱於柳州市長。宋代刺史只是虛銜,無具體權柄。元代以後未再設置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