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磋商,少命令;比方提示孩子該做功課了,可能如許說:「到時光了,你是不是該做功課了?」而不要直來直去地說:「別看電視了,快去做功課!」再比方請孩子給家長做一件變亂,可能如許說:「你能幫我把那件衣服拿來一下嗎?」而不要說「把那件衣服給我遞來。」假如孩子幫你做了,你還要記得說一聲「感謝」。如許,孩子就會感到你很尊敬他,心境會很高興,並且也很樂意聽家長的話。
2、多領導,少訓斥;對待孩子,要像對待成人一樣,不要有一點錯就老是板著臉責備他,而是應當婉轉地指出來,盡管避免侵害他的自負心。實在家長越是尊敬孩子,孩子就會越自負,越是自負,他就會越會注意修改本人的言行,以愈加博得他人的尊敬。因此,婉轉地指出孩子的毛病反而會比光禿禿的訓斥後果好得多。固然,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對待,對孩子的壞操行、壞習氣等原則成績,父母不須要婉轉,但也弗成採用訓斥的方法,而是要同等而又嚴肅地與他談話,指出其迫害性,請求其改正,並訂出一些處罰辦法。如許的`立場比吵架斥責更輕易讓孩子接收。
3、多跟孩子交友人,少窺測孩子的「隱私」。很多孩子都特別惡感家長翻看本人的書包,偷看本人的日記。而家長之所以這麼做,重如果相藉此懂得本人孩子的所思所想,擔心孩子有什麼事瞞着家長,有利於及進教導。家長的主意不錯,因為孩子畢竟是須要父母的教導領導的。但是,難道不更好的辦法懂得孩子嗎?有!那就是多跟孩子交友人。家長平常應多抽時光跟孩子聊聊天,問一問孩子黌舍的變亂,人際關係情況,對一些事物的見解等等。如許,孩子感觸到父母對本人尊敬跟信賴,他們也會越來越信賴父母,就會把父母當成傾吐東西,而不是保密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