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名女子在醉酒後沖入了高鐵站內,事先最晚的一班高鐵曾經收回,站內不人的情況下,該女子看到什麼就砸什麼,從綠植、到玻璃、到安檢呆板設備等,一路走到哪裡,砸到哪裡,最後砸暢快之後,本人還進入了車站的休息室睡起了大年夜覺,第二天任務人員看到一地狼藉之後,真的是大年夜吃一驚,最後把這名女子逮個正着。等待他的將是巨額的賠償曾經刑事拘留收禁。
都說小酌怡情大年夜飲傷身,有的人酒後可能就是呼呼大年夜睡,有的人是酒後只是頭暈,但是可能明白本人在做什麼,另有的人是酒後對本人的認識不一點不雅點,本人做什麼說什麼都不記得了,俗話說就是愛發酒瘋,這種人喝酒醉了最可怕,因為不明白本人在做什麼,也不克不及把持本人的行動,就像打砸高鐵站的這名女子一樣,以後盡管還是戒酒吧。
大年夜家感到這名女子的一次醉酒就賠償16萬元的喪掉,曾經刑事拘留收禁是不是特別不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