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團體再生:輪胎翻修是指利用舊輪胎經部分修補、加工、重新貼覆胎面膠之後,停止硫化,恢復其利用價值的一種工藝流程。在德國,轎車翻修胎為12%,卡車翻修胎為48%,創新胎總產量為每年1萬噸。我國國產輪胎品質廣泛低下,少數廢舊輪胎無創新價值。廢舊輪胎可作為碼頭的船舶緩衝器,作公路防護欄或水土保持欄,用於制作消聲隔板。
2、製造再生膠:再生膠是指廢舊橡膠經過粉碎、加熱、機器處理等物理化學過程,使其彈性狀況變成存在塑性跟粘性的,可能再硫化的橡膠。
3、出產膠粉:膠粉的利用:一是用於橡膠產業,直接成型或與新橡膠並用做成產品;另一種是利用於改性瀝青路面、改性瀝青出產防水卷材、制作產業頂用作塗覆層跟保護層等。出產膠粉的粉碎工藝包含臭氧粉碎、高壓爆破粉碎、高溫精巧粉碎。
4、熱解跟燃燒:熱解是利用外部加熱打開化學鏈,無機物剖析成燃料氣、富含芳烴的油以及炭黑等有價值的化學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