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員職責重要有毀滅火警、搶救災害、消防保險設備稽查與消防保險知識宣傳等,同時也參加救護任務(如道路救濟、救護車救濟)、為平易近效勞(如清除野活潑物、打消保險隱患)、自來水公司保險水源檢察、外部勤務(接線、文書)等任務。
一、專職消防隊職責
(一)承擔義務區消防保險宣布道導培訓,遍及消防知識;
(二)按期停止防火檢查,催促有關單位跟團體落實防火義務制,及時打消火警隱患;
(三)樹破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度規定設置防火標記;
(四)控制義務地區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保險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等情況,樹破響應的消防營業材料檔案;
(五)制訂消防保險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變亂處理跟滅火作戰預案,按期構造練習訓練;
(六)領導培訓任務消防隊;
(七)撲救火警,保護火警現場,幫助有關部分考察火警原因、處理火警變亂;
(八)按期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消防任務情況;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任務消防隊職責
(一)積极參加消防練習跟練習,進步防火才能;
(二)熟悉控制各種消防東西的機能及利用方法;
(三)熟悉黌舍電源、水源、消防重點部位及消防東西的分布情況;
(四)一旦產生火險、火警變亂,應積极參加撲救;
(五)發明火險隱患,及時報告防火義務人,並採取可行的常設辦法;
(六)幫助二、三級防火義務人對本部分停止防火保險教導與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