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最壹般的磷寸遊戲就是兩人一起玩,先置若干支磷寸於桌上,兩人輪番取,每次所取的數量可先作一些限制,規定取走最後一根磷寸者得勝。
規矩一:若限制每次所取的磷寸數量起碼一根,最多三根,則怎樣玩才可致勝?
比方:桌面上有n=15根磷寸,甲、乙兩人輪番取,甲先取,則甲應怎樣取才幹致勝?
為了要獲得最後一根,甲必須最後留下零根磷寸給乙,故在最後一步之前的輪取中,甲不克不及留下1根或2根或3根,不然乙就可能全部取走而得勝。
假如留下4根,則乙不克不及全取,則不管乙取多少根(1或2或3),甲必能獲得全部剩下的磷寸而贏了遊戲。
同理,若桌上留有8根磷寸讓乙去取,則無論乙怎樣取,甲都可使這一次輪取後留下4根磷寸,最後也一定是甲得勝。
由上之分析可知,甲只有使得桌面上的磷寸數為4、8、12、16…等讓乙去取,則甲必可操契約。
因此若本來桌面上的磷寸數為15,則甲應取3根。
(∵15-3=12)若本來桌面上的磷寸數為18呢?則甲應先取2根(∵18-2=16)。
規矩二:限制每次所取的磷寸數量為1至4根,則又怎樣致勝?
原則:若甲先取,則甲每次取時,須留5的倍數的磷寸給乙去取。
公則:有n支磷寸,每次可取1至k支,則甲每次取後所留的磷寸數量必須為k+1之倍數。
規矩三:限制每次所取的磷寸數量不是持續的數,而是一些不持續的數,如1、3、7,則又該怎樣弄法?分析:1、3、7均為奇數,因為目標為0,而0為偶數,所以先取者甲,須使桌上的磷寸數為偶數,因為乙在偶數的磷寸數中,弗成能再取去1、3、7根磷寸後獲得0,但假使如此也不克不及保證甲必贏,因為甲對磷寸數的奇或偶,也是無法按照己意來把持的。
因為(偶-奇=奇,奇-奇=偶),所以每次取後,桌上的磷寸不偶偶相反。
若開端時是奇數,如17,甲先取,則不管甲取多少(1或3或7),剩下的就是偶數,乙隨後又把偶數變成奇數,甲又把奇數答復到偶數,最後甲是註定為贏家;反之,若開端時為偶數,則甲註定會輸。
公則:殘局是奇數,先取者必勝,反之,若殘局為偶數,則先取者會輸。
規矩四:限制每次所取的磷寸數是1或4(一個奇數,一個偶數)。分析:如前規矩二,若甲先取,則甲每次取時留5的倍數的磷寸給乙去取,則甲必勝。
其余,若甲留給乙取的磷寸數為5之倍數加2時,甲也可博得遊戲,因為玩的時間可能把持每輪所取的磷寸數為5(若乙取1,甲則取4;若乙取4,則甲取1),最後剩下2根,當時乙只能取1,甲便可獲得最後一根而得勝。
公則:若甲先取,則甲每次取時所留磷寸數為5之倍數或5的倍數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