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滿6周歲(昔時8月31日早年滿6歲,以戶籍註銷的出誕辰期為準)且未註冊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平易近族,要保證其入讀小學(適齡兒童、少年因身材狀況須要延緩退學的,其父母或許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區教導局提出請求),小學畢業老師應全部接收初中教導。公辦任務教導黌舍按照「免試就近退學」方法,平易近辦任務教導黌舍按照「免試退學,超員搖號」方法停止。
1.公辦黌舍招生
根據下列情況,按照「房戶一致」原則,在規定的招生範疇內按下列生源排序註冊退學。
(1)常住人口
①有戶有房
戶籍跟室廬不動產權證(產權佔比51%以上,下同)均在婁底核心城區(不含鄉鎮,下同)範疇內,且地點地一致的,按在地點地黌舍招生範疇退學;戶籍跟室廬不動產權證均在婁底核心城區範疇,但不在同一黌舍招生範疇內的,原則上以不動產權證為根據退學。
②有戶無房
戶籍(昔時3月1日前遷入)屬於婁底核心城區,但在婁底核心城區無室廬不動產權證的(以父母兩邊或許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動產產權註銷部分出具的無房證明),以住平易近戶口簿為根據在戶籍所屬招生範疇黌舍退學。
③有房無戶
在婁底核心城區有室廬不動產權,但戶籍不屬於婁底核心城區,以室廬不動產為根據註銷退學,具體分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曾經操持了室廬不動產權證的,則供給不動產權證、住平易近戶口簿;如室廬不動產權證已抵押的,則需供給室廬不動產權部分的不動產權證明。第二種情況是暫未操持室廬不動產權證但已現實居住的,則供給不動產權部分出具的《婁底市新建商品房條約備案證明》及該室廬產生的水電發票、住平易近戶口簿。情況不明時,由室廬地點地黌舍停止現場核對。第三種情況是臨時不克不及操持室廬不動產權證但已現實入住的,須供給契稅發票、住平易近戶口簿、物業維修資金繳存憑據跟該住房產生的水電發票,由室廬地點地黌舍停止現場核對。
(2)活動人口
進城務工(做買賣)活動人口後代退學,須具有如下前提:
①以父母或許其他法定監護人租房住址為根據在所屬招生範疇黌舍退學。
②必須供給以下證件:婁底核心城區居住證(報名時正在請求或等待發放居住證的視為無證);父母或許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跟父母或許其他法定監護人及本人的住平易近戶口簿;父母或許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備案休息條約(集體運營者只須供給退學報名時12個月早年註冊的營業執照正本,屬股東的則由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核心出具證明);《租房條約》《房屋租賃註銷備案證明》及出租方的《不動產權註銷證》複印件(租住公租房跟廉租房的須供授與房產局簽訂的有效租賃條約跟房錢髮票);退學報名前6個月的水電發票。
③假如請求老師人數多於該黌舍學位數,則採取搖號方法斷定入大名單,未搖中者則由區教導局按絕對就近的原則兼顧調處安排。
(3)婁星區、經開區周邊鄉鎮的進城務工(做買賣)人口
①婁星區、經開區周邊鄉鎮的進城務工(做買賣)人員後代鼓勵在戶籍地點地就讀。
②確切在城區居住需在城區就讀的,由黌舍確認,參照活動人口退學辦法履行。
婁底前鋒黌舍退學前提
年滿六歲,戶口本跟房產證在黌舍招生範疇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