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一歲閣下的話,對很多物品比較感興趣,尤其孩子有一個特點:對常常玩的玩具不感興趣,對家裡用的鍋碗瓢盆各種東西非常感興趣,這些東西不合適孩子用,所以我們要靈敏地發覺到裡面潛伏的傷害。比方家裡面的東西箱或許是尖利的刀、剪、叉,這些要盡管放在保險的處所,孩子不輕易打開的處所。另娘家裡的魚缸不克不及擺在地下,一歲的孩子走得不是很穩,可能摔倒形成侵害。
桌子上不要放桌布,一歲多的孩子站破不穩會扶桌子,假若有桌布桌面不穩孩子會摔上去,這種變亂很多。我們曾經見過一個兩歲的孩子,媽媽端著粥鍋的時間忽然德律風響了,媽媽去接德律風了,孩子拽到桌布,整整一鍋粥倒到孩子的腦袋上。
常常會碰到:有人拍門、家長接德律風,順手把東西放在一邊,這種情況輕易招致孩子的不測侵害。
其余東西性的東西比方削生果的刀或許筷子要注意。孩子不克不及用刀,但是筷子,一歲多的孩子愛好用。利用筷子時,在把持保險的情況下,孩子坐在餐桌邊上,不是在跑動的時間可能用筷子,但是假如孩子在跑動的時間,應當把筷子收起來,手裡面拿著筷子忽然摔倒的話,無法保證筷子不會侵害到孩子。
我們要把持侵害的前提,把持情況,而不是完完全全把持孩子。因為我們盼望培養一個有才能的孩子,具有才能之後又不不測侵害才最好。
家裡面的床的高度在差別年紀要有一個安排,孩子正在一歲多想學蹦想學跳的時間,台階或許床把持絕對矮一點,或許地下是地板的比較好一點,孩子常常會摔跟頭。既能錘煉跑跳蹦的才能,又不至於使孩子產生不測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