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幹將、莫邪之子。亦作 「眉間赤」、「赤鼻」。晉干寶《搜神記》卷十一: 「楚幹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 欲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夫語妻曰: 『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年夜,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 王震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 來。王怒,即殺之。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 其母曰:『吾父地點?』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 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出 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子出戶, 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底) 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
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抨擊。王即購之千 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少小,何哭之甚悲邪?』曰:『吾幹將、莫邪 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 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 『幸甚。
』即自刎,兩手抱頭及劍奉之,破僵。客 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仆。客持頭往見楚 王,王大年夜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 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 湯中,躓目震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 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
客以劍擬王, 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墮湯中。三 首倶爛,弗成辨認。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 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按:此故事始見 《吳越年紀》,《列異傳》亦記之。《廣博物志》卷 三二引《列異傳》雲:「眉間赤名赤鼻,父幹將、 母莫邪。
」然據「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視之, 「眉間赤」應作「眉間尺」。又《平靜御覽》卷三 六四引《吳越年紀》逸文中有一段敘寫,為《列 異傳》及《搜神記》所未有者,移錄如下: 「(楚)王即以鑊煮其頭,七日七夜不爛。客曰: 『此頭不爛者,王親臨之。』王即看之。
客於後以 劍斬王頭,人鑊中,二頭相嚙。客恐尺不堪,自 以劍擬頭入鑊中,三頭相咬。七日後,一時倶爛。 乃分葬汝南宜春縣,並三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