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發可能歸納為浸、滾、燜、漂、蒸、泡6個字。六字泡發法是一般的水發方法,而這些方法的應用還要根據乾貨原料性質而定。
浸:但凡質地干硬、內質厚大年夜或夾沙帶骨的乾貨原料,在停止加熱前,必須先在冷水浸泡回軟,不經回軟過程而用急火燒滾,外皮輕易決裂浸透泥沙,也不好出骨。
滾:是指水燒開鍋後泡發乾貨原料。
燜:是燒滾的連續操縱過程。原料在滾水中,如持續用急火,易使原料皮開肉爛,影響其品質。因此,燜的目標是使原料回軟發透,而不使原料品質受其影響。
漂:平日情況下應是凡漂必洗,如海蜇腥味較重,干制後原料外部腥味還不去掉落,只有反覆漂洗,使凈水浸透外部,驅除腥味,才幹保證品質,不然,加工出來的菜肴,會因腥味影響品質。漂還可能用於體大年夜的乾貨,如魚翅等發透後必須經過反覆漂洗才幹去掉落邪味。
蒸:一般不易煮爛的原料都須要蒸,蒸發又要根據原料的差別而蒸制,如鮑魚須要持續蒸多少次;乾貝在蒸時要加調料,以便進步其美味。
泡:一般實用體小質嫩的原料,只須要開水光泡就可能發透。泡又分冷水泡、溫水泡跟滾水泡,要根據原料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