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計劃防火標準》GB 50016--2006 5.3.2 大年夜眾制作內的每個防火分區、一個防火分區內的每個樓層,其保險出口的數量應經打算斷定,且不該少於2 個。
當符合下列前提之一時,可設一個保險出口或分散樓梯: 1 除託兒所、幼兒園外,制作面積小於等於200m2 且人數不超越50 人的單層大年夜眾制作; 2 除病院、療養院、老年人制作及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跟兒童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合等外,符合表5.3.2 規定的2、3 層大年夜眾制作。表5.3.2 大年夜眾制作可設置1個分散樓梯的前提 耐火等級 最多層數 每層最大年夜制作面積(m2) 人數 一、二級 3 層 500 第二層跟第三層的人數之跟不超越 100 人 三級 3 層 200 第二層跟第三層的人數之跟不超越 50 人 四級 2 層 200 第二層人數不超越 30 人。